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及《听证公告》的规定,《南雄市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市科协推荐;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黎冬冬(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二、听证陈述人:李财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潘嘉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听证记录人:黄雪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黄登宇(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听证代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