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在南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友华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报告南雄市2016年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支出行为,保证年初预算项目的有效执行以及满足有关单位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需求,拟对公共财政预算进行调整,现需调整的项目共99个,均为调增项目,金额2084万元。
增加支出来源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4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9753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0618万元,加上年初预算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75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
根据对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的实际需求,为保障我市重要项目的顺利推进,拟对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金支出进行调整。调整支出项目共44项,其中,调减土地出让金支出18项,金额8653万元,部分调整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调增土地出让金支出26项,金额8653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不变。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方案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数为6632万元,第一次预算调整后为2084万元,现拟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零。
四、各部门结转结余统筹资金调整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文件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现盘活收回各部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5304万元,统筹用于重要领域和急需支出的150个项目,共5231万元。
以上预算调整,请予审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