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粤办函〔2024〕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21日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
工作任务的通知
粤办函〔2024〕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21日
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